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创新代理记账监管模式
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事中事后管理,提升代理记账机构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提高代理记账行业信息化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财税工作秩序乃至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好坏,特别是财政部修订发布《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下发《关于印发新版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样式及有关要求的通知》(财会[2016]8号)和《关于使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开展相关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6]19号)后,对各级财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确保政府监管不失位,建立规范统一的市场规则和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吉林省长春市财政局立足本地实际,认真研究、积极协调,通过下放审批管理权限、建立信息采集和公示制度以及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等措施和办法,将代理记账管理工作纳入长春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中,探索和尝试建立新的管理模式和监管机制。
一是下放审批权限,实现降成本、提效率。经长春市政府批准,长春市财政局将代理记账资格的申报、审批、发放许可证书和监管等都下放到各区、开发区财政局,其相关业务可以就近到所在的城区、开发区财政部门办理,既节省了时间,又降低了登记、审批的社会成本。
二是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络平台,实行“双归集”、“双公示”。为强化企业信用对市场主体的激励约束作用,长春市财政局将代理记账机构的相关信息纳入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络平台,实行“双归集”、“双公示”。“双归集”主要是归集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信息、归集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许可信息,将企业所有信息归集到“一张网”;“双公示”就是公示行政许可信息、公示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建立“双归集”、“双公示”制度,一方面,方便了企业查询、比较、参考,解决了他们寻找合适代理记账机构的困难,也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另一方面,通过对企业正、反两面信息公开,促使行业更加自律,增强代理记账机构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的自觉意识。
三是多部门协同运作,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在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上,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联动机制的作用,实行“双随机”的抽查方式。“双随机”抽查就是从代理记账机构的名录库中,随机抽出所查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从政府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出具体检查人员名单。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做到检查代理记账机构不确定,检查人员不指定,结合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检查时间、比例,既保证必要的检查强度和监管力度,又避免了执法不公等现象的发生。同时,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将企业违规违法情况及时通过系统发送给相关部门,达到检查信息共享、处罚结果共享,使监管行为更加规范、监管工作更加透明。
日前,长春市财政局印发了《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代理记账机构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长财会[2016]447号),提出了信息采集阶段的工作目标和具体要求。积极与工商、法制等管理部门协调,完成了代理记账纳入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信息通道的搭建工作;组织了全市11个城区、开发区和4个市县的代理记账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解读了《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及有关工作要求,讲解了信用信息归集的目的、意义,公示系统的使用、管理、信息交换以及相关要求等内容,目前信息采集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
下一步,长春市财政局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吉林省的具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考核标准,认真总结信息化条件下开展代理记账行业管理的成效、经验及存在的问题,不断丰富和完善监管方式和手段,切实履行职责,更好地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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