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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支持符合条件互联网企业上市(中)

2016-12-28 17:09:02 来源:中国政府网
[摘要]“十三五”信息化发展主要指标

(二)建设泛在先进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

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加快光纤到户网络改造和骨干网优化升级,扩大4G网络覆盖,开展5G研发试验和商用,主导形成5G全球统一标准。推进下一代互联网演进升级,加快实施下一代互联网商用部署。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基本建成技术先进、高速畅通、安全可靠、覆盖城乡、服务便捷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体系,消除宽带网络接入“最后一公里”瓶颈,进一步推进网络提速降费。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和有线无线卫星融合一体化建设,推进广播电视融合媒体制播云、服务云建设,构建互联互通的广播电视融合媒体云。

建设陆海空天一体化信息基础设施。建立国家网络空间基础设施统筹协调机制,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和管理。加快空间互联网部署,整合基于卫星的天基网络、基于海底光缆的海洋网络和传统的陆地网络,实施天基组网、地网跨代,推动空间与地面设施互联互通,构建覆盖全球、无缝连接的天地空间信息系统和服务能力。持续推进北斗系统建设和应用,加快构建和完善北斗导航定位基准站网。积极布局浮空平台、低轨卫星通信、空间互联网等前沿网络技术。加快海上和水下通信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增强海洋信息通信能力、综合感知能力、信息分析处理能力、综合管控运维能力、智慧服务能力,推动智慧海洋工程建设。

统筹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和频谱资源配置。适度超前布局、集约部署云计算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物联网设施,实现应用基础设施与宽带网络优化匹配、有效协同。支持采用可再生能源和节能减排技术建设绿色云计算数据中心。推进信息技术广泛运用,加快电网、铁路、公路、水利等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转型。建设完善国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加强无线电频谱管理,维护安全有序的电波秩序。合理规划利用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提高频率使用率,满足国家重大战略和相关行业用频需求。

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网络覆盖。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深入开展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引导企业承担市场主体责任,推进未通宽带行政村光纤建设,对已通宽带但接入能力低于12Mbps的行政村进行光纤升级改造。利用中央基建投资,实施宽带乡村和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加大对边远地区及贫困地区的网络覆盖与投资力度,通过移动蜂窝、光纤、低轨卫星等多种方式,完善边远地区及贫困地区的网络覆盖。

(三)建立统一开放的大数据体系。

加强数据资源规划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社会数据资源、互联网数据资源建设。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大数据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安全利用,深化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关联分析、融合利用,提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精准性和有效性。建立国家关键数据资源目录体系,统筹布局区域、行业数据中心,建立国家互联网大数据平台,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国家数据资源体系。探索推进离岸数据中心建设,建立完善全球互联网信息资源库。完善电子文件管理服务设施。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图书文献、网络、数据库等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提升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献在线共享和服务能力。

推动数据资源应用。完善政务基础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应用机制,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资源共享共用。稳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主流媒体利用数据资源创新媒体制作方式,深化大数据在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售后服务等各环节创新应用,支撑技术、产品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大数据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

强化数据资源管理。建立健全国家数据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建立数据开放、产权保护、隐私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制定政府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推动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建立数据采集、管理、交换、体系架构、评估认证等标准制度。加强数据资源目录管理、整合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提高数据准确性、可用性、可靠性。完善数据资产登记、定价、交易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探索培育数据交易市场。

注重数据安全保护。实施大数据安全保障工程,加强数据资源在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和开放等环节的安全保护。推进数据加解密、脱密、备份与恢复、审计、销毁、完整性验证等数据安全技术研发及应用。切实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军工科研生产等信息的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泄露和非法买卖数据的行为。建立跨境数据流动安全监管制度,保障国家基础数据和敏感信息安全。出台党政机关和重点行业采购使用云计算服务、大数据相关规定。

(四)构筑融合创新的信息经济体系。

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在推进实施“中国制造2025”过程中,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快构建自动控制与感知技术、工业软硬件、工业云与智能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等制造业新基础,建立完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增强制造业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基础技术和产业支撑能力。组织实施“芯火”计划和传感器产业提升工程,加快传感器、过程控制芯片、可编程逻辑控制器等研发和产业化。加快计算机辅助设计仿真、制造执行系统、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工业软件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强软件定义和支撑制造业的基础性作用。支持开展关键技术、网络、平台、应用环境的兼容适配、互联互通和互操作测试验证,推动工业软硬件与工业大数据平台、工业网络、工业信息安全系统、智能装备的集成应用。积极推进制造企业“双创”以及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电子商务等服务平台建设和服务模式创新,全面提升行业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推动工业互联网研发应用,制定工业互联网总体体系架构方案,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关键资源管理平台和核心技术试验验证平台建设,加快形成工业互联网健康发展新生态。组织实施企业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和应用推广。

推进农业信息化。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市场流通、资源环境融合。推进种植、畜牧、兽医、渔业、种子、农机、农垦、农产品加工、动植物检验检疫、农村集体资产财物管理、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村污水、农村能源,以及水利设施、水资源、节水灌溉、饮水保障等行业和领域的在线化、数据化。加快补齐农业信息化短板,全面加强农村信息化能力建设,建立空间化、智能化的新型农村统计信息综合服务系统。着力发展精准农业、智慧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水平,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民持续增收,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强大的创新动力。

发展电子商务。全方位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竞争,加快电子商务模式、市场服务方式创新和科技水平提升,支持移动电商、社区电商、农村电商和跨境电商等新型电商模式发展,促进电子商务提质升级。大力推进“互联网+流通”,加强智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探索网络化定制、全渠道营销、服务到户等多种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方式,推进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健全电子商务要素配套服务产业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人才和信息服务业、技术服务业、物流服务业,鼓励发展垂直类、专业类、行业类电子商务,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强化电子商务民生服务体系建设,扩大电子商务在医疗、健康、养老、家政服务等领域的应用。

培育发展新兴业态。推进“互联网+”行动,促进互联网深度广泛应用,带动生产模式和组织模式变革,形成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产业发展形态。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众创、众包、众扶和众筹,推进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创新。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开展个性化定制、按需设计、众包设计等服务,创新生产制造和经营销售环节,提供网络化协同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等业务。发展以开放、便捷、节约、绿色为特征的分享经济。推动宽带网络、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三网融合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促进信息消费。积极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促进金融信息服务业健康发展。逐步完善数字版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数字内容产业健康发展。推动互联网在旅游各领域的融合与应用,培育智慧旅游、智慧休闲等创新业态。

(五)支持善治高效的国家治理体系构建。

服务党的建设工作。推动“互联网+党建”,支持统筹建设全国党员信息库和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提高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整合基层党建信息化工作平台和网上民生服务,促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支持建设监督执纪问责信息化平台,完善群众监督和宣传平台,丰富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数据资源,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统筹发展电子政务。建立国家电子政务统筹协调机制,完善电子政务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统筹共建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应用,支持党的执政能力现代化工程实施,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内网综合支撑能力提升工程。完善政务外网,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应用。支持各级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有效满足立法和监督等工作需求,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履职提供信息技术支撑。支持政协信息化建设,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支持“智慧法院”建设,推行电子诉讼,建设完善公正司法信息化工程。实施“科技强检”战略,积极打造“智慧检务”。创新电子政务投资、建设及服务模式,探索建立第三方建设运行维护机制。完善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立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监督制度。加强国家电子文件管理,促进电子文件规范应用。

创新社会治理。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精准化。加快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推进网上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重大和重要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国家应急平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和公安大数据中心,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提升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水平。推进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信息化平台建设,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社会风险防控提供支撑。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金融、工商、税收缴纳、交通违法、安全生产、质量监管等领域信用信息,发挥平台在信用信息共享中的“总枢纽”作用,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用信息共享与应用。推行网上受理信访、举报制度,拓展网上政民互动,畅通群众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完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立网上社区居委会,发展线上线下结合的社区服务新模式,提高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

(六)形成普惠便捷的信息惠民体系。

拓展民生服务渠道。深入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加快推进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全面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信息体系,简化群众办事环节,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民互动交流,建立政府同群众交流沟通的互联网平台,推动各级政府部门通过互联网了解群众,贴近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基于互联网建立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促进政府公共服务“一站式”网上办理及行政权力全流程监督。

创新民生服务供给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深入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统筹推进全面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系统,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社会保险关系网上转移接续。推广在线医疗卫生新模式。推进就业、养老、教育、职业培训、技能人才评价、工伤、生育、法律服务等信息全国联网,构建线上线下相衔接的信息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网络公益事业发展。推进交通一卡通互通,实现跨区(市)域、跨交通方式的互联互通,开展交通一卡通在出租汽车、长途客运、城际轨道、水上客运、公共自行车及停车场等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方便居民出行。

(七)打造网信军民深度融合发展体系。

建立健全网信军民融合机制。健全领导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快网信军民融合立法进程、促进标准兼容,整合利用军民两方面优势,推动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加强网信军民融合评估和风险管理,完善网信动员体系,构建国家网信动员机制,常态化推进军地联合演训,推进网信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联审联验,实施军地网信人才融合发展计划,完善接力培养机制。

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用共享。统筹军地信息传输网络建设,构建军民共用的国家光缆网。深化天基通信系统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军民共用全球移动通信卫星系统建设。推进电磁频谱管理专项工程建设,构建军民协同合作的电磁频谱监测、检测和探测网系。加强军民共用信息系统建设,鼓励军队以购买、外包等方式从市场获取高质量、低成本的信息产品,充分挖掘利用民间优势数据资源和数据开发能力。实施军民融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程,完善安全可靠的军地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规范军事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探索利用企业互联网平台和社会科技资源为军队服务。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

加快军民技术双向转化。加大对相关核心关键信息技术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开展联合攻关。孵化和支持一批具有重大潜在军事应用价值的项目,通过在军事领域的率先突破实现军事需求牵引技术创新。有序推动军民重点实验室相互开放。支持各类社会科技资源参与国防和军队网信建设。发展军民一体信息产业。

(八)拓展网信企业全球化发展服务体系。

建立开放共赢的国际合作体系。建立全球信息化合作服务平台,积极推动网信企业国际拓展,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中国—阿拉伯国家等网上丝绸之路。建立网信企业走出去服务联盟,引导联盟成员在融资融智、技术创新等方面协同合作,拓展国际信息化交流合作渠道。加强主流媒体网站及新媒体的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准确阐述“一带一路”共商、共建、共赢理念,营造良好国际舆论氛围。

鼓励和支持网信企业走出去。加大对网信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搭建对外投资金融和信息服务平台,构建信息服务体系。制定鼓励和引导跨境并购的扶持政策,引导网信企业采取贸易、绿地投资、海外并购等多种方式走出去,利用多边、双边投资贸易协定和财政担保措施,增强获取全球资源的能力。支持企业拓展海外业务布局,增设海外机构和业务网点,鼓励企业在科技资源密集的国家和地区设立海外研发中心,加快融入国际创新体系。推动区域数字经济合作,共建产业园区,结合网信企业全球化重点需求并综合考虑国际科技合作总体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海外大科学研究基地。实施网信援外计划,帮助发展中国家建设信息技术产业园区和网络空间实验室,实现技术研发合作、技术转移示范与技术培训相结合。发挥骨干企业和网络社会组织积极性,加快推进中国标准走出去,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组建跨国标准联盟。

健全企业走出去境外服务体系。完善领事保护机制,建立和完善海外应急及快速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保护中国企业和公民的利益与安全。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对国外行业技术、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评定程序和检验检疫规则的跟踪研判和分析评议,建立公益性专利信息服务平台,为我国企业提供必要的境外专利诉讼和代理、知识产权保护援助服务。

(九)完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

加强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域名、IP地址、网站等基础资源和网络互动平台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登记工作。建设网络可信体系,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网络证照服务体系,推进网络身份可溯源和信息保护工作。

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上正面宣传,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推进依法办网,加强对所有从事新闻信息服务、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动员功能的网络传播平台的管理。健全网络与信息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机制,完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执法联动机制。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呼声,重点加大对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开展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敲诈、网络诈骗、网络色情等专项行动。加强网络空间精细化管理,清理违法和不良信息,防范并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空间进行恐怖、淫秽、贩毒、洗钱、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让人民群众安全放心使用网络。

创新网络社会治理。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的引导,促进互联网企业健康发展。健全网络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发展,鼓励多元主体参与网络治理,促进互联网行业自律自治。提升网络媒介素养,推进网络诚信建设制度化和互联网领域信用建设。完善全国网络违法信息举报工作体系,畅通公众参与网络治理渠道。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

深度参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把世界互联网大会打造成网络空间合作最重要的国际平台之一,广泛传播我国治网主张,推动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完善网络空间多双边对话协商机制。深度参与互联网治理规则和技术标准制定,积极参加互联网名称和数字地址分配机构、互联网工程任务组等国际互联网技术和管理机构的活动。实施网络社会组织走出去战略,建立打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机制,共同防范和反对利用网络空间进行商业窃密、黑客攻击、恐怖犯罪等活动。

(十)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强化网络安全顶层设计。制定实施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完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出台网络安全法、密码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研究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建立完善国家网络安全相关制度,健全完善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预警机制,健全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加强网络空间安全学科专业建设,创建一流网络安全学院。

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制度,防范重要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网络安全风险。建立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目录,制定关于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全力保障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加强金融、能源、水利、电力、通信、交通、地理信息等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技术装备威胁感知和持续防御能力建设,增强网络安全防御能力和威慑能力。加强重要领域密码应用。

全天候全方位感知网络安全态势。加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网络安全风险报告机制、情报共享机制、研判处置机制,准确把握网络安全风险发生的规律、动向、趋势。建立政府和企业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网络安全大数据挖掘分析,更好感知网络安全态势,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完善网络安全检查、风险评估等制度。加快实施党政机关互联网安全接入工程,加强网站安全管理,加强涉密网络保密防护监管。

强化网络安全科技创新能力。实施国家信息安全专项,提高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和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能力及产业化支撑水平。实施国家网络空间安全重大科技项目,全面提升网络信息技术能力,构建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技术体系。加快推进安全可靠信息技术产品创新研发、应用和推广,形成信息技术产品自主发展的生态链,推进党政机关电子公文系统安全可靠应用。建立有利于网络安全产业良性发展的市场环境,加快培育我国网络安全龙头企业。加强对新技术、新应用、新业务的网络安全保障和前瞻布局。

五、优先行动

遵循信息化发展规律,区分轻重缓急、实现循序渐进,把现代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口脱贫、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生活改善等领域信息化摆在优先位置,积极回应各方诉求,让人民群众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一)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超前部署行动。

行动目标:到2018年,开展5G网络技术研发和测试工作,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大规模部署和商用;到2020年,5G完成技术研发测试并商用部署,互联网全面演进升级至IPv6,未来网络架构和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

加快推进5G技术研究和产业化。统筹国内产学研用力量,推进5G关键技术研发、技术试验和标准制定,提升5G组网能力、业务应用创新能力。着眼5G技术和业务长期发展需求,统筹优化5G频谱资源配置,加强无线电频谱管理。适时启动5G商用,支持企业发展面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的5G创新应用,积极拓展5G业务应用领域。

加快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与融合。统筹有线无线卫星协调发展,提升广播电视海量视频内容和融合媒体创新业务的承载能力,推动有线无线卫星融合一体化及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构建天地一体、互联互通、宽带交互、智能协调、可管可控的广播电视融合传输覆盖网,支持移动、宽带、交互、跨屏广播电视融合业务的开展。

推动下一代互联网商用进程。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全面向IPv6演进升级,提升内容分发网络对IPv6内容的快速分发能力。加快IPv6终端和应用系统研发,推动智能终端支持IPv6,实现4G对IPv6的端到端支持。加快推动基于IPv6的移动互联网商用进程,积极引导商业网站、政府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网站向IPv6迁移。

超前布局未来网络。布局未来网络架构,加快工业互联网、能源互联网、空间互联网等新型网络设施建设,推动未来网络与现有网络兼容发展。加快构建未来网络技术体系,加快建立国家级网络试验床,推进未来网络核心技术重点突破和测试验证。加强未来网络安全保障,积极防范未来网络安全风险。

(二)北斗系统建设应用行动。

行动目标:到2018年,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及周边国家提供基本服务;到2020年,建成由35颗卫星组成的北斗全球卫星导航系统,为全球用户提供服务。

统筹推进北斗建设应用。进一步完善北斗卫星导航产业的领导协调机制,持续推进北斗系统规划、建设、产业、应用等各层面发展。加快地基增强系统建设,搭建北斗高精度位置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应用示范。

加强北斗核心技术突破。加大研发支持力度,整合产业资源,完善型谱规划,综合提升北斗导航芯片的性能、功耗、成本等指标,鼓励与通信、计算、传感等芯片的集成发展,推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及其兼容产品在政府部门的应用,提高产业竞争力。

加快北斗产业化进程。开展行业应用示范,推动北斗系统在国家核心业务系统和交通、通信、广电、水利、电力、公安、测绘、住房城乡建设、旅游等重点领域应用部署。推动北斗导航产业链的发展和完善,促进高精度芯片、终端制造和位置服务产业综合发展。

开拓卫星导航服务国际市场。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卫星导航产业国际化发展综合服务工程,加快海外北斗卫星导航地基增强系统建设,推进北斗在亚太的区域性基站和位置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立国际化的产业技术联盟和专利池。

(三)应用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行动目标:到2018年,云计算和物联网原始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新建大型云计算数据中心电能使用效率(PUE)值不高于1.5;到2020年,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云计算和物联网产业体系,新建大型云计算数据中心PUE值不高于1.4.

统筹规划全国数据中心建设布局。优化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布局,杜绝数据中心和相关园区盲目建设。加快推动现有数据中心的节能设计和改造,有序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

提升云计算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云计算骨干企业,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增强云计算技术原始创新能力,尽快在云计算平台大规模资源管理与调度、运行监控与安全保障、大数据挖掘分析等关键技术和核心软硬件上取得突破。鼓励互联网骨干企业开放平台资源,加强行业云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政务系统和行业信息系统向云平台迁移,建设基于云计算的国家科研信息化基础设施,打造“中国科技云”。

积极推进物联网发展。推进物联网感知设施规划布局,发展物联网开环应用。实施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推进物联网应用区域试点,建立城市级物联网接入管理与数据汇聚平台,深化物联网在城市基础设施、生产经营等环节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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