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城市迎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公开选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
按照《中共晋城市委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晋市发〔2017〕5号)和《晋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方案》(晋市办发〔2017〕1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我公司决定对承担清产核资工作的会计事务所进行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要点》出具相关报告。
二、参聘基本条件
1.具有国家法定审计业务执业资格,依法设立并执业两年以上,内部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完善;
2.有良好的从业记录和职业道德信誉,未曾发生严重的工作失误和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有关监管机构处罚;
3.具有承办清产核资工作业绩。
三、参聘应提供下列资料
1.会计事务所简介;
2.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执业注册会计师名单及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业人员的名单;
4.会计事务所近两年的执业情况总结(含承办的主要项目情况);
5.此次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方案。
四、其他
1.各参聘会计事务所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日17点30分;
2.地址:晋城市凤台东街131号院内北4楼405室;咨询电话:0356-6963866、6963888;联系人:刘经理。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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